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升级难,如何破
1 建筑行业政策大换血
一、部分省市建造师考试首次前审并需要社保
2015年是中国建筑行业大洗牌的关键一年,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需要社保证明地区有江苏、江西、福建等(详见关联阅读),同时实施了“二级建造师”的前审政策中需要社保证明的省市则更多,这样必然审核通过的人数肯定会减少许多。
二、住建部发布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2015年1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于建市〔2015〕20号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该《意见》分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资质证书、监督管理、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过渡期、其他7部分49条,并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予以废止。
三、最新《规定》要求:现有企业资质将【全部作废】
自《规定》执行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未申请办理新资质的企业现有资质将全部作废,之后申请且必须从最低资质等开始申报,否则将不允许承接任何工程项目,后果严重!
四、众多省市资质办理相关规定细则,还未“酝酿出炉”
由于此次国家对于建筑行业要求更为严苛,政策强度前所未有,众多省市的相关部门也在论证研究相关政策,制定配套的“区域内的资质办理相关细则”。也正因如此,办理资质方面还有众多疑问,各类企业“严阵以待”!
2 企业资质办理“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如何破?!
天下谋略,为快不破,无坚不摧!——资质办理如何能“快”!
一、办理资质“千金求证·难!”
新《规定》出台,对资质等级及类别序列结构进行了重新规划,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对于建造师数量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要求,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资质对于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改为注册建造师。
市场上对于证书的需求猛然增加,缺口加大,要想在较短时间内找到专业对口、能够注册的建造师人员,难度不小!而考虑到国家政策的延续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企业现有人员进行培训考证,真正掌握证书,才是未来王道;如果现在考虑挂靠,会给企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从而对企业及后续的升级资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过渡期”确定,建筑企业开始进入洗牌期
依据已颁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新规设立为期2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仍可持原资质承包工程。
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不批准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随着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于建筑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未来建筑行业里面存在的很多乱象,也相继被得到监管,“过渡期”作为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现有建筑行业洗牌的具体措施,各企业应该紧抓此次“资质换证”契机,为之后的生存做好准备。
三、建筑业的变革已经开始,众多省市相关配套政策还处于“真空期”
在未来,现有项目经理资格将逐渐被建造师取代,要想从事项目就必须有执业证明,后期对于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技术负责人,还将进行“刷脸”认证,但围绕这一切的资质办理相关细则还在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的酝酿中,而这也为在“过渡期”急需办理的企业带来了不小困惑。
在这段“真空期”中,资质方面办理也必定会异常困难,有很多细节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明确。我们建议需要在过渡期内,完成资质办理的建筑企业,从现在起,尽快把相关人员、企业综合资料、业绩资料等,准备到位待相关政策出台之际,立即进入办理流程中,从而避免政策出台后由于人员、资料方面问题,耽误审核时间,错过办理资质的最佳时机。
3 总结
企业资质办理“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大建筑类企业都在积极准备尽快完成“过渡期”的相关资质换证工作,由于资质新政的要求提高,之前的企业人员配备已经不能完成现有的资质换证需要,因此从证书人才角度考虑,缺口加大了不少!此时,如果在考虑沿用“挂靠”等旁门左道,已不再适用!
我们提醒相关建筑企业,唯有自己掌握证书才是未来行业的趋势,同时是企业免去各种人员不稳定风险的最佳途径,因此“建造师、职称、八大员、技工”等相关人才的培养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