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转到辖区住建部门办理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6-1-7 9:06:50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转到辖区住建部门办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政府《关于向城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石政发【2014】4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原我局承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四级和暂定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安监和质监手续备案、建筑节能审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产经纪机构备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备案、住宅装饰装修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发放等9项行政权限及22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各县(市)区(见附件)。从2016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停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四级和暂定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安监和质监手续备案、建筑节能审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业务请到所在辖区(县)住建部门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楚臣 0311—86137196)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