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主体责任末端落实,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形成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试行)》,现就进一步规范安全日志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全面推广
统一建筑施工《安全日志》格式和填写要求是我省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强化主体责任末端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安全日志》制式化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稳步推进,把《安全日志》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项目。
二、加强日常管理
要强化对《安全日志》填写使用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安全日志》填写说明的政策解读,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和工作总结、记录,做到查有所记、实查实记、严查实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实时记录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验收、检查等全周期实施情况并及时录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安全日志》推广、督导情况作为层级督查检查重点,把企业、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督导检查必查事项。在《安全日志》执行中,要加强与企业和项目对接,及时收集工作建议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优化调整《安全日志》格式和内容。
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试行)
2.《安全日志》填写说明及要求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