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的通知
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鹿泉区、井隆县、平山县、赞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冀建建市函[2022]23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落实,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工商注册在石家庄市的矿山工程施工企业(祥见附件 2 )。
二、检查内容
依据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建市 [ 2014 〕 159 号)中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主要核查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人员社保等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按企业实有数量检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知相关企业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通知企业务于 12 月 24 日前向我局建管科报送核查材料。
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日常监管,按照相关行业部门认定,严厉惩戒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行为,同时配合做好下一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矿山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建设北大街 8 号) 505 室 66159337
616 室 66 1 88377
附件 1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2]220号)
想要了解更多建筑资质办理、最新政策,关注河北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