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
复查结果的通报(第一批)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关于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情况的通报》(2023—117)要求,我局对不合格企业提交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通报如下:
一、复查情况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等相关资料,46家企业的75项资质已按照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及以上复查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对本次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恢复其资质升级、增项业务申请,企业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是请各相关县(市、区)住建局协助通知辖区内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详见《市住建局关于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情况的通报》(2023—117),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整改材料提交我局,我局将分批次进行复查,对整改合格的企业及时推送相关部门恢复业务。
二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住建厅要求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北大街8号)
联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505室 电话:66159337
质量安全监管科516室 电话:67503685
城市建设科506室 电话:66159226
附件: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复查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