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各资质许可下放承接单位:
根据《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登记注册在河北省内的二级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以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省厅通过平台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共442家,详见附件1),对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现有专业管理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要求,被抽查企业应按资质申报要求提供企业及专职专业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相关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检查(11月15日前)。被抽查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提交检查所需资料。省厅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集中审核。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检查不合格。
(二)组织整改(11月25日前)。检查不合格的企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及时提交整改资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三)结果公示(11月30日前)。按程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录入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及时、完整提交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后未及时变更资质证书以及申请注销资质的企业直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
(二)请各市住建部门及时通知、指导企业提交资料;对存在问题的,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理,各资质许可下放承接单位做好资质撤回等工作。
附件:1.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2.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操作使用说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