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经行受理
2.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一)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延续
1.《资质延续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的身份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
7.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
提别提示: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需提供生产场地租赁协议、试验室场地、设备图片。
(二)劳务分包企业延续
1.《资质延续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