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建委获悉,因住房城乡建设部11月6日颁发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同时废止,为了与新标准相衔接,市建委决定从11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2015年1月1日起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受理。?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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