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代办服务范围: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沧州,张家口,廊坊,雄安新区

电话 微信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4-11-18 9:35:13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就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造项目、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招标项目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选取、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应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利用技术手段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实行网上投标报名和中标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加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依照《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管理办法》(冀建法〔2012〕125号)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建招办〔2012〕13号)的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每季度完成一次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施工合同监督评价工作。

二、强化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应具备法定的招标条件,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或者我省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应使用我省依照国家标准文本制定的示范文本。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设置最低投标限价。招标项目应合理划分标段,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其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由招标人从“河北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河北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计分标准、规定时限,完成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审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3〕10号)和《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全面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冀建招办〔2013〕11号)的要求,监督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招标时应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企业应对所提供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故意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的企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并倒扣其虚假信用信息所得分值。

四、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年至2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年至3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入“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扣除相应的分值。记录周期视情节轻重为1年至3年。并在“河北建设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违规企业将列入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必检企业。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注册执业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责令停止执业等处罚,其违法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河北建设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对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招标代理机构,参照上述原则和规定一并进行处罚和处理。

五、规范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和格式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装)、监理中标通知书标准格式,以便于工程信息的搜集、管理和后续的建筑市场监管。中标通知书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自2014年5月1日起使用。

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装)中标通知书标准格式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标准格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微信

热门资质:市政总包资质,环保工程资质,装饰装修资质,电子智能化资质,机电安装资质,市政资质代办,消防资质,输变电资质

热门地区:石家庄资质代办 | 沧州资质代办 | 衡水资质代办 | 保定资质代办 | 邢台资质代办 | 邯郸资质代办

版权所有:河北亿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7736490628
冀ICP备12007684号-1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