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冀建消委办【2016】1号文》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冀建消委办【2016】1号文》的通知
石住建办〔2016〕153号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冀建消委办【2016】1号文》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建厅消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建消委办【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夏季消防安全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力排查政治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围绕消防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易发部位,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措施,全面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内外消防安全。
三、完善预案,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各类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有紧急事故按时上报。
附件:《河北省住建厅消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建消委办【2016】1号)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0日